《瑯琊榜》《白鹿原》《大江大河》《流浪地球》……近年來,文學作品被改編成熱門劇作或電影的案例不勝枚舉,優秀原創文學作品正成為IP生態鏈上的重要源頭。但與此同時,侵害原創文學作品著作權的事件也時有發生。
“由于我國對于知識產權的認識經歷了一個發展的過程,原創文學著作權的保護工作起步較晚、起點較低,目前著作權保護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尚有較大差距,各種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屢見不鮮,這與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乃至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亦不相適應。”全國人大代表、中南傳媒董事長龔曙光表示。
《華夏時報》記者獲悉,在今年的兩會上,龔曙光帶來關于加強原創文學作品著作權保護的建議。他認為,當前國內原創文學著作權保護存在突出問題,建議從立法、執法、技術創新、輿論引導等角度進行加強。
著作權保護困境
2012年3月,《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工作啟動,國家版權局就《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公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同年7月,國家版權局又就修改草案第二稿征求意見,但此后受多方因素影響,修法工作進程較為緩慢。龔曙光就此指出,國內著作權立法相對滯后,現行相關法律法規不能很好滿足原創文學作品著作權保護的需求。
此外,著作權意識薄弱也是當下著作權保護的困境之一。“國內公眾著作權意識有了一定提升,很多人已經知曉‘著作權’的存在,但對著作權相關知識及其價值仍缺乏深入了解。” 龔曙光表示,我國社會還未普遍形成尊重原創、保護著作權的自覺意識,缺乏對原創文學作品應有的敬畏與尊重,在著作權相關事務中,主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損害他人權利的能力較為欠缺。
與此同時,互聯網傳播的快速崛起也為著作權保護帶來嚴峻挑戰。2018年,豆丁網未經許可傳播網絡原創小說被判侵權、汪曾祺小說《受戒》被知網等侵犯著作權案等都是原創文學在網絡空間遭到侵權的例證。
龔曙光指出,虛擬世界著作權侵權主體復雜隱蔽、侵權成本低、且極易蔓延,而由于著作權侵權取證時間較長、所需資料及手續較為繁瑣,且侵權人與著作權人所處地理位置上可能十分遙遠。系列因素導致著作權保護啟動階段初期投入較大,維權成本高昂。
加快著作權立法
針對原創文學作品著作權保護的突出問題,龔曙光提出了四點建議。
首先,建議加快著作權法修法進程,重視互聯網領域著作權立法。具體來說,他建議盡快完成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工作,加強著作權法與國際條約的銜接接軌,同時啟動配套的行政法規和規章的修訂完善。他還建議,著作權權利體系、權利歸屬制度、著作權登記制度、法定許可制度、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損害賠償制度、網絡環境下確權授權和交易規則等也許得到健全。另根據網絡文學領域的新態勢,龔曙光建議制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實施細則》或《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辦法》。
其次,龔曙光建議強化文化法治保障,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在司法層面,他建議司法機構探索案件繁簡分流的審判新機制,適當提高審理效率,縮短審理周期。在執法層面,他建議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網絡領域著作權監管,打擊各類侵權盜版行為,積極創造和諧清朗的網絡環境。
第三,他建議鼓勵技術創新,促進技術手段在著作權保護中的應用。“從技術層面入手,創新監管方式和手段,加強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等技術手段在發現、防范與打擊原創文學侵權行為的應用。”龔曙光表示道。
他認為,一方面可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實現技術保護措施在原創文學領域的普及,從而加大侵權的技術難度和成本投入,在源頭預防、杜絕侵權行為。另一方面,強化區塊鏈技術等新興技術在著作權領域的應用,提高發現、收集、甄別、挖掘網上侵權線索的能力,為著作權權利人舉證提供便利,降低其被侵權風險和維權成本。
此外,龔曙光還建議加強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尊重原創的社會環境。他建議,主流新聞媒體可重點宣傳著作權對經濟社會發展和文化建設的作用,對國民經濟的貢獻,介紹國內外著作權資產管理的先進模式與經驗,對典型的侵權案例進行曝光,讓社會對侵權行為形成輿論共識。
據悉,龔曙光此次還提交了《關于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打造“人類文化共同體”的建議》。建議在經濟走出去的同時,加大力度推動中華優秀文化走出去,提升中華文化軟實力,促進不同文化之間交流、互鑒與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