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湖南出版投資控股集團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察專員徐述富正在給培訓班的學員授課。
紅網時刻11月24日訊(記者 王義正 通訊員 胡曉峰 梁潔)“處分和處理分別有哪些種類?政務處分與處分有哪些不同之處?集團內政務處分與處分的適用范圍有哪些區別?”11月24日,湖南出版投資控股集團(以下簡稱“湖南出版集團”)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察專員徐述富的一堂業務培訓課讓臺下的學員直呼獲益匪淺。
11月23日至25日,湖南出版集團2020年第二期紀檢監察業務培訓班在長沙舉辦,湖南出版集團各子分公司紀檢監察負責同志及紀檢專干、集團紀檢監察部全體成員參加了培訓,補知識、精業務、強能力,以更好的姿態,為出版湘軍“扎硬寨、打硬仗”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同時給予黨紀處分和政務處分不叫一過二罰,也不是重復處分,這是全面從嚴管黨治黨的要求。”徐述富在培訓中強調,堅持挺紀在前,依規依紀依法實施政務處分和處分,首先必須厘清處分的概念、類型及配套實施的規則,必須準確界定國有企業監察對象的范圍,精準實施對不同身份人員處分處理。堅持黨的領導不只是嘴上說說,必須落實在具體的工作實踐中。
湖南教育報刊集團紀委書記李仲陶今年已經是第二次參加湖南出版集團紀委組織的紀檢監察業務培訓,他告訴紅網時刻記者,每次參加培訓都收獲頗豐。
“在監督執紀工作中有些不明確、不清晰的問題,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難點、疑惑,在這里能找到答案。”李仲陶說,學習培訓讓他和同事們對業務知識有了更深、更透、更系統地掌握,在工作實踐中更加得心應手。
本次培訓班從11月23日開始,至11月25日結束,為期三天。
培訓的內容豐富多樣且針對性強,《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主要內容的理解與應用》《檢舉控告、問題線索管理處置工作制度講解》《政務處分與處分的有關問題》《處理與地方監督部門協商協調協助工作有關規定解讀》《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解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解讀》等,既有業務知識的理論學習,也有政策解讀的實踐剖析,多維度幫助學員快速提升業務水平能力。
此外,紅網時刻記者還注意到,相比以往,本次培訓增加了考試環節。
在11月25日培訓結束后,所有學員將參加紀檢監察業務培訓應知應會測試,現場檢驗學員的學習成效,確保培訓內容能真正入腦入心,培育“監督新動能”,為助力湖南出版集團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