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2009年起施行的《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新聞記者證每五年統一換發一次,2014年正是應換發第五版新聞記者證的年度。9月25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在中國記者網發布《關于開展新聞采編人員崗位培訓的通知》(下稱《通知》),宣布在本次換發新版新聞記者證之前,將對全國新聞單位的采編人員開展崗位培訓和考核。
“一考定終身”易放松監管
《辦法》中明確指出,新聞記者證由新聞機構向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申請領取,領取新聞記者證的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
(二)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新聞采編從業資格;
(三)在新聞機構編制內從事新聞采編工作的人員,或者經新聞機構正式聘用從事新聞采編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聞采編工作經歷的人員。
目前在我國從事新聞工作的采編人員,必須先取得《新聞采編從業資格培訓合格證》,該證是合法取得《記者證》的前提。自2003年8月開始,國家新聞總署委托各地新聞出版管理局,對所轄各新聞單位的新聞采編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通過考試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然后,新聞單位憑此證為記者申領記者證。
但是無論是采編從業合格證還是記者證,目前都存在著“一考定終身”的情況。《中國記者》雜志曾撰文分析稱,當新聞從業人員取得證件后,只要按期核驗換發,便不再進行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的核查,這實質上是放寬了對新聞采編人員從業資格的監管,隨著從業人員數量的增加,如果忽略對從業者長期的考核,那么長期看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會逐漸下降。
“國考”合格可獲新版記者證
有業內人士表示,這次培訓考核為全國新聞從業人員的首次集中考核,為提高全國新聞采編隊伍人員素質,凈化行業弊病、促進行業發展有著重大積極的意義,堪稱新聞界的“國考”。
《通知》中指出,本次培訓內容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組織編寫的《新聞記者培訓教材2013》和配套制作的6集電視教學片為主,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新聞倫理”、“新聞法規”、“新聞采編規范”和“防止虛假新聞”6個專題和我國主要新聞法規規章以及新聞單位管理規范。培訓結束后,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將以省為單位組織統一閉卷考試,對新聞采編人員的培訓和學習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關于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單位申領新聞記者證的通知》(新出聯〔2009〕8號)規定可換發或者申領2014版新聞記者證,考核不合格的需要重新參加考試。
“國考”細節:統一試卷 重考不合格重新培訓
在《2014年新聞采編人員崗位培訓考試管理辦法》中明確了本次“國考”的各項細節。除具有新聞、播音主持等相關專業副高級職稱及以上人員和新聞機構派駐境外工作的人員外,報紙出版單位、期刊出版單位、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新聞電影制片廠、中央重點新聞網站等新聞單位的所有采編崗位人員(含持新聞記者證記者和未持證的采編人員,符合本辦法免考條件除外)均需參加考試。
考試方式為現場閉卷考試。每場考試時間為90分鐘,試卷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統一編制,分多套考卷,試題包含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及判斷題等。考試須于2014年1月至2月分多場次組織,并于3月1日前全部完成。考試結果將于2014年3月31日前,通過“中國記者網”發布。
考試結果公布后,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將未通過考試的人員名單分別抄送中央新聞單位、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局和廣播影視局,由中央新聞單位、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局和廣播影視局負責通知相關人員參加由原新聞出版總署培訓中心和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局和廣播影視局組織的重考。重考成績不合格或缺考人員,須按照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的安排,參加“新聞采編人員資格培訓班”的統一學習并考試合格后,方可按規定換發或者申領2014版新聞記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