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出版總署與廣電總局合并,大傳媒時代來臨
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公布,將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原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由其來統籌規劃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著作權管理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加掛國家版權局牌子。
此次機構調整,一方面是因為政府機構疊床架屋、互相交叉、隊伍膨脹,精簡政府機構是大勢所趨;另一方面,則是為了進一步推進文化體制改革,統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資源。可以想見,文化產業內部的壁壘必將被進一步打破,從出版物到影視產品的鏈條將更加通暢。有傳媒集團的領軍人物曾表示:“同為文化產業的產品,我們可以出書、出報紙,卻不能去做電視,不能做電視新聞、電視節目,一些重要的、優秀的資源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導致相同產品的生產成本居高不下,而綜合影響力卻無法企及。我們經常說要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文化航母,連產品線都缺胳膊少腿,媒介形態都不完整,怎么造航母?”
機構調整,釋放出的是進一步改革的信號,對于文化產業是長期利好。年初“兩會”的一針興奮劑,使得文化企業在2013年全年都領跑中國股市。以天舟文化為例,其在3月1日的收盤價是12.43元,年內曾翻4倍到達51.12的高點。而時代出版、鳳凰傳媒等股都在2013年都經歷了翻倍行情。
不過,出版集團領軍人應該看到的是,版署與廣電總局合并雖然使從出版物到影視作品的產業鏈更加順暢,但圖書改編電影成功的基本前提永遠都是——真正的好內容。出版企業做好主業,做出好書,才有可能讓老百姓心甘情愿為衍生品掏錢買票。
2、全民閱讀立法,明確政府義務
8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傳出消息,全民閱讀立法已列入2013年國家立法工作計劃,總局將爭取在年底形成較成熟方案提交國務院法制辦。全民閱讀立法起草工作小組已草擬了《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初稿。
閱讀立法的動議,源自2013年全國“兩會”期間,葛劍雄、王明明、白巖松、王安憶、陳建功等115位政協委員聯名簽署并提交的《關于制定實施國家全民閱讀戰略的提案》,具體的設想包括:將全民閱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制定全民閱讀規劃,發布全民閱讀調查情況,提供公共閱讀場所,舉辦全民閱讀活動,保障公民閱讀權利等。而立法的大背景則是全民閱讀率的低下和閱讀質量的下降。根據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進行的調查,中國人年均讀書量為4.5冊,韓國人為11冊,日本為40冊,以色列為64冊。而近年來成功學、官場小說等圖書的熱賣,更使閱讀向著功利化的方向邁進,全民閱讀質量堪憂,閱讀者的精神追求堪憂。有人認為,全民閱讀提上立法議程,是個可喜的跡象,這表明“自上而下的共識”已經達成。
不過,對于全民閱讀立法,社會上也有反對的聲音。反對者認為,閱讀是私人行為,用立法來培養是不恰當的,而政府強制公民閱讀,勞民傷財的同時,不可能入腦入心。另外,閱讀相關法律不可能量化閱讀指標,有網友認為:“有心讀書的人總能擠出時間讀書,沒有心境讀書,立法也沒有用處。”
那么,閱讀立法究竟規范誰?美國有《卓越閱讀法》,日本有《關于推進兒童讀書活動的法律》,韓國有《讀書振興法》,俄羅斯也有《讀書文化振興法》和《民族閱讀大綱》……縱觀這些法律,其目的并非規定公民閱讀的義務,而是明確了政府在推廣閱讀方面的義務,從而營造一個良好的閱讀環境,為人民“多讀書”創造條件。
換句話說,一部閱讀相關的法律,只有能夠推進圖書、出版、閱讀、公共圖書設施的建設,激發出版人和創作者多出好書的熱情,進一步擴寬出版物面市的門檻、豐富市場,并讓人民感受不到其帶來的負擔與束縛,書香日盛,才能稱之為“善法”。
3、民營書業迎來單筆最大投資
《百年孤獨》中文版銷破100萬冊;《德川家康》總銷量達到220萬冊;《1Q84》賣掉160多萬冊;《白夜行》200多萬冊;《窗邊的小豆豆》更是近20年來少兒圖書銷售史上銷量最大的單本書……新經典圖書公司在喧鬧的市場潮流中顯得格外安靜,卻創造著一本又一本的“現象級”圖書。
2月,讀書報得到獨家消息,被稱為VC中的傳奇,曾投資并幫助孵化過蘋果、思科、谷歌、甲骨文等公司,在國內投資過新浪網、阿里巴巴集團、京東商城等公司的國際風險投資巨頭紅杉資本,約出資1.5億元人民幣投向新經典文化。該投資為迄今為止民營書業獲得的最大單筆投資。
據接近紅杉資本的消息人士稱,紅杉資本選擇新經典的原因為“專業”。去年年末開始,新經典持幣收購民營渠道。其具體做法是,選擇各省排名第一的社科文藝圖書經銷商注資并控股,各經銷商將自己原來的公司關掉,注冊名為“新經典”的新公司。成都新經典、南京新經典、濟南新經典、長沙新經典等公司均已成立。該人士判斷,約1.5億風投中,用于收購渠道的經費可能在三四千萬左右。掌門人陳明俊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新經典將打造一個“私有云”平臺,即信息服務和物流服務平臺,以改變圖書發行信息不透明的現狀。而2013年中,這個覆蓋全國的發行網絡平臺投入試運營。該項目計劃初期投入3億元,總投資大約需要10億至15億元。紅杉投資只是其中一小部分,除此之外,還有自有資金以及其他投資人的資金。
新經典獲得著名VC青睞,為民營出版業注入了一針強心劑,更表明民營書業多年來的努力獲得了資本市場的認可。新經典獨到的選書眼光,拒絕娛樂化的營銷手法,對待經銷商的真誠,都值得書業中人學習。接下來,能否對民營書業進一步規范與松綁,則是推進文化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一步。
4、國家《新華字典》采購驚現劣質假字典
4月,媒體報道稱,云南騰沖52所農村中小學發放的7萬多冊《新華字典》都是盜版,云南臨滄市臨翔區采購的2.7萬余冊《新華字典》也是盜版。據當地教育局負責人解釋稱,是想借《新華字典》采購項目結余部分用于本縣其他教育事業的發展。無獨有偶,2013年春季開學起,湖北省陸續向農村地區中小學生發放了320萬本字典。令人震驚的是,學生領到的不是《新華字典》,而是《學生新華字典》。據了解,這種版本的《學生新華字典》在注音、字形、釋義、例句、部首、英漢對照以及標點符號等方面存在諸多錯誤,差錯率超過萬分之二十,而國家規定的差錯率為萬分之一。《學生新華字典》由湖北崇文書局出版。
去年10月,財政部教育部聯合出臺文化惠民政策,由中央財政拿出17億元,為全國1.2億義務階段的農村中小學生每人配備一本正版《新華字典》。小小一本字典,對于寒門子弟將起到不小的基礎文字啟蒙作用。為防止政策走樣變形,防止地方上以濫充好的現象發生,今年1月,前新聞出版總署要求“嚴禁以其他工具書代替《新華字典》”。然而政策僅僅落實半年左右,就有上述種種新聞傳出。“問題字典”事件反映出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招投標采購存在很大漏洞,無論是云南省還是湖北省,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并沒有將采購正版《新華字典》作為硬性條件。
在國家政策之下,由國家財政直接撥款,正版《新華字典》理應毫無懸念的出現農村中小學生的書桌上。眾所周知,《新華字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發行,然而從去年10月份落實農村中小學生《新華字典》政策出臺以后,看著17億元的數額“赫然其中”,即便是《新華字典》這種學子終生吸取知識的工具書,還是變成了“唐僧肉”,個別地方的出版商開始突擊出版《新華字典》替代品。有評論稱,“請把你那雙伸向孩子《新華字典》的黑手拿開,你賠不起他們的未來”,此話同樣適用于其他出版工作。尤其是,在國家政策執行中的走樣變形,究竟誰來擔責?
5、時代華文獲出版資質,異地出版權破冰
5月底,安徽時代出版旗下的全資子公司北京時代華文書局獲得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頒發的圖書出版許可證,業務范圍為出版哲學與社會科學、經濟管理、文化教育、文學和少兒圖書。這是我國出版業首家獲得跨地區出版資質的出版機構。
安徽出版集團總裁、時代出版傳媒董事長王亞非在接受讀書報采訪時說:“前幾年在號召、鼓勵的事情,終于到了可以操作的階段。前新聞出版總署下了諸多文件,推進、引導、鼓勵行業發展。”從異地出版公司首獲出版權來看,總署不但思想解放,而且做得有步驟、有秩序。“一定要鼓勵一段時間,大家才會朝這個方向努力;第二,到一定程度給予一定的機會,說明國家的政策永遠對有準備的、有方向的企業開放。”時代華文首獲異地出版權給以王亞非的信心是,此局面一開,出版行業就活了,拉開了真正的實力競爭。而最重要的是,資源活了。他認為,文化產業最重要的資源就落在人才,人才不流動就太可惜了。“在北京成立出版公司有了資質,就可以留住更多的優秀人才。”王亞非以科考船自況:“時代出版始終在撞門。”
時代華文書局獲得出版資質,象征著異地出版權的松動,可謂破冰之舉。而此次“破冰”,直指區域利益,出版界畫地為牢的現狀將被打破,出版界真正的大征戰行將拉開序幕。
11月舉行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也提到要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雖然文化產業職能化和區域化的分割仍很嚴重,但可以預料的是,未來幾年,跨區域發展將成潮流。
6、文物社總編向文物出版亂象開炮
近年來的文物出版可謂亂象橫生,許多出版機構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在文物類出版物中加入假貨的名錄、圖片,為贗品“背書”、“洗白”,嚴重損害了出版、文物兩個行業和消費者、投資者的利益。
今年年中,讀書報陸續刊出文物出版社總編輯、著名歷史文物學者葛承雍教授的文章《文物出版,不能瞎出!》和本報對他的獨家專訪。葛承雍痛批贗品文物圖書泛濫現象,稱其“透支出版社未來的信譽,損毀出版的招牌,貶低出版界的聲譽,更是對民族文化健康肌理的敗壞和腐蝕”。
在專訪中,葛承雍指出,把贗品文物塞進圖書,就如同洗錢。他明確表示,大多數出版社是知假造假,證據之一就是,在贗品圖書出版的過程中,出版社對管理費的要價非常高,但出書人往往愿意支付這筆費用。
對于這種“不靠譜”的圖書,葛承雍一向是堅定拒絕的。但讓他備感失落的是,他的拒絕,不但不能阻止這類圖書的出版,甚至讓他顯得孤獨。“有些圖書提到唐代的青花瓷——元代留下的青花瓷都非常少見了,唐代哪來那么多的青花瓷?這套書的書稿拿到我面前時,我當場就拒絕了。后來某出版社出版了,還去參加了評獎。”
葛承雍認為,出版社改企后,“掙錢是第一位”。目前文物出版的亂象與各出版社對利潤的追求息息相關,很多出版社以經濟效益為重要的考核指標和評價標準,甚至出版業內的評優活動也是以利潤為準。“我認為我們出版業界的導向出了些問題。”
7、國內首家少兒出版集團成立,劍指少兒文化產業
8月,長江出版傳媒公告,公司組建“長江少年兒童出版集團”已獲相關部門批復同意,該集團也將成為國內首家少兒類出版集團。長江少兒集團將以湖北少年兒童出版社為核心,以海豚傳媒等6家公司為成員單位,業務囊括了少兒類文化創意、數字出版、圖書出版、教育培訓、動漫開發等5大板塊。8月16日,長江傳媒(600757)漲停。
統計數據顯示,過去五年,長江傳媒控股100%的鄂少社年銷售增長率逾35%、凈利潤增長率逾81%;2012年,該社全年實現銷售收入近2億元、凈利潤3394萬元,銷售凈利率由2009年的4.29%提高到16.97%。
據長江傳媒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少兒社的不斷發展,原有的出版社架構已不能承載企業多元發展業態,而相關產業項目已完成儲備,成立集團的條件已成熟,此次整合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實現規模、協同效應。鄂少社社長李兵也對媒體表示,少兒出版如今是傳統出版行業的一枝獨秀、發展迅速;但圖書市場的優質內容資源有限,通過這次整合,公司少兒板塊的資源集聚效應會顯著增強。“目前,公司少兒板塊擁有《貓和老鼠》《蜘蛛俠》《鋼鐵俠》等10多個國際品牌的國內代理權,國內優勢資源也在向我們靠攏。”李兵表示,“優質產品多了以后,我們對渠道的影響力和掌控力也會增強,從而掌握更大的定價話語權。”
長江少兒出版集團的成立,表明少兒出版板塊的亮眼表現已使其成為整合、投資的重要目標。不難想象,未來幾年,會有更多少兒出版集團出現,強強聯手、做大做強的好戲將不斷上演,而少兒出版集團的集結勢必將導致少兒出版市場的新一輪洗牌。
8、版協首辦館配會,欲規范館配市場秩序
近年來,國家加大公共文化投入,以公共圖書館、大中專院校和中小學圖書館為主的館配市場需求旺盛,成為出版物市場的一大熱點。然而,館配市場也出現了泥沙俱下、良莠不齊的現象。首先,由于館配會過多,質量參差不齊,出版社、圖書館疲于奔命;其二,館配市場出現了惡性競爭、競壓折扣的現象,損害了圖書館、出版社的利益;其三,濫書、甚至假冒偽劣圖書堂而皇之進入各級各類圖書館。
有鑒于此,9月,由原新聞出版總署批準、中國出版協會主辦的首屆中國出版館配館建交易會在北京舉行。中國出版協會駐會理事長李寶中表示,舉辦首屆中國出版館配館建交易會的初衷,首先是看到了省級以上圖書館的需求還沒有完全滿足,而二三級城市、縣級圖書館,出版單位還沒有深入到;其次,是為了提供一個橫跨出版界、館配界和館建界,權威、安全的平臺,館配會為“一手托三家”的公益性活動。
中國出版館配館建交易會為公益性質,不以盈利為目的,適應出版和館配市場需要,集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研討于一體;是目前國內規模最大、涵蓋最廣、信息最全、品質最優的館配館建平臺。交易會提供的優惠政策包括:出版商廉價展位費,一個展架僅700元;館配商在保證3個月內結款時,出版社可在正常折扣基礎上再給館配商讓利3%左右;免費提供科學權威的可供書目;確定統一館配圖書的折扣底限(不得低于采購成本),杜絕惡性競爭;國有、民營、海外參展單位及客商享受同等優惠待遇等等。
首屆交易會參展單位508家,其中包括71家港澳臺出版單位和7家館建企業。交易會現場展示圖書21.5萬種,其中包括港澳臺圖書7000種。網上可供書目34.4萬種,向圖書館和館配商提供可供書目總計55.9萬種,訂貨金額3億元人民幣。面對每年近百億的館配市場,此次交易會為各類館配會樹立了榜樣和標準。
9、教科書免費使用作品時代終結
10月末,國家版權局與國家發改委聯合公布了《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對教科書使用已發表作品支付報酬問題進行了明確與規范。《辦法》規定,自教科書出版之日起兩個月內,教科書匯編者必須按照《辦法》制定的標準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未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的,應當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內將其應當支付的報酬連同郵資以及使用作品的有關情況交給相關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當及時按相關規定向著作權人轉付,并及時在其網站上公告教科書匯編者使用作品的有關情況。
據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干事張洪波介紹,根據2001年修訂的《著作權法》第23條規定,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教科書,可以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這就是我國的教科書“法定許可”制度。這種先使用后付酬的制度,是出于滿足公眾對精神文化產品的需求,而對作者權利的一種限制。但各類教科書編寫、出版單位想適用這項規定,必須滿足四個條件:第一、必須是作者已經公開發表的;第二、必須依照法律規定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第三、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第四、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作品不得使用。
張洪波表示,按照《辦法》規定,文字作品每千字300元,每年支付一次。有了標準,教科書編寫、出版單位就有了支付選文稿酬的尺子。教科書免費使用作品的時代行將終結。
不過,張洪波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我教科書編寫、出版單位向作者支付稿酬的情況非常不樂觀。教科書、編寫出版單位從來都不主動聯系作者支付稿酬,更沒有公開教科書選用作品篇目供作者查詢,大多數作者在作品被教科書選用后并沒有獲得稿酬,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作品被入選,也不知道通過何種渠道去維護合法權益。他認為,如果作者的知情權和獲酬權得不到切實有效的維護,那么這項法定許可付酬規定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據了解,文著協正在與各大教科書編寫出版單位聯系,探討建立教科書選用文字作品的公示備案制度。
10、中國工信出版集團成立
12月,中國工信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該集團是由人民郵電出版社和電子工業出版社及其所屬實體組成的企業聯合體,以中國工信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母公司,下轄兩家出版社及其所屬全資、合資子公司。出版業務包括科技和大眾領域的圖書出版、23種雜志出版、數字出版以及音像電子出版等。這也標志著在中央級出版社轉企改制后,第五家“國字頭”出版傳媒集團誕生。截至目前,集團資產總額超過20億元,年出版新書品種達6000多種,年出版碼洋超過21億元人民幣。
人民郵電出版社成立于1953年,電子工業出版社成立于1982年,兩家出版社都是科技和教育出版領域的大社強社。中國工信出版集團有關負責人認為,出版產業的集團化是出版行業深化改革的必然選擇。該集團成立后,工作重點圍繞以下幾方面開展:一是以資本為主線,建立集團化的管控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增強發展活力;二是繼續專注專業出版傳媒市場,在保持兩社持續發展的基礎上,重點發展數字出版和文化創意項目,走出一條傳統出版和數字出版融合發展之路;三是通過市場和政府支持相結合,整合優質資源,推動股份制改造,打造上市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