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央扶持力度顯著加強
重大稅收利好出臺。國家財政部日前發布《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指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繼續執行。政策的亮點是實體書店實行免稅,將過去只有新華書店享受的稅收優惠擴大到全行業。通知明確了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印刷、制作業務中執行增值稅先征后退的相關政策。而對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業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刷企業的印刷業務,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科普單位以及縣級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的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境外單位向境內科普單位轉讓科普影視作品播映權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專項資金額度提升。為了加速產業發展,中央和省市各級財政部門紛紛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扶持力度,“真金白銀”的專項資金額度大幅度提升是最直接的表現。在《決定》出臺不久,2013年11月19日中央財政下撥2013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48億元,同比增長41.18%。
從目前已經公布的情況來看,江蘇與江西的資金已經落實到位,分別獲得1.7836億元與5000萬元資助,其中江蘇增長203%,創歷年新高。從上市公司公布的季度財報來看,杭州宋城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宋城千古情》建設提升項目獲得700萬元資助,中南出版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兩家子公司共獲得1600萬元的專項資助。
從專項資金的發放方式來看,以直接補貼為主,貸款貼息與獎勵為輔。在新增文化金融扶持計劃、實體書店扶持試點、環保印刷設備升級改造工程、重點新聞網站軟硬件技術平臺建設等4個重大項目中,從公布的情況來看,均得到大力有效的資助。其中江西日報數字化綠色印刷項目、中南傳媒的數字化綠色印刷項目及紅網硬件系統升級項目等均為新增項目。
尤其讓出版界欣慰的是,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新增了實體書店扶持試點,為風雨飄搖中的實體書店注入了一股強心劑。財政部文資辦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刷發行管理司共同開展實體書店扶持試點工作。首批試點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廣州、武漢、長沙、合肥、南昌、成都、西安、昆明12個城市。目前上海、成都扶持資金已落地。
專家點評錢和政策要打到節骨眼上
李嘉珊(國家文化發展國際戰略研究院常務副院長):不是說給的錢越多越好,也不是說政策出的越多越好,而是說政策要打到點上。政策是一個導向,不在于多而在于質量,整個管理體制必須以政策作為導向。
2 機構改革助推產業融合
機構合并,部分審批權下放。為解決文化、新聞出版及廣電等領域的多頭管理,實現向大部制發展,中央率先進行了機構設置的變革。2013年3月22日,由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原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合并而成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正式掛牌。其管轄對象涵蓋出版、報紙、期刊、廣播、電視、電影六大行業,囊括所有傳統主流傳媒業,涉及部分互聯網業務,實現了全媒體覆蓋,管理業務遍及全部傳媒產業鏈。
在機構合并的同時,還取消了一部分行政審批和權力下放。取消職責20項,涉及出版領域13項、廣電領域7項;下放的職責7項;加強的職責7項。這些取消和下放的職責,有利于促進出版物流通與交易,促進出版機構全國性、規模化運營,從而促進文化產業進一步改革發展。
總的來看,大部制是大勢所趨,不僅有利于減少職責交叉,提高管理效率,落實管理責任,同時實行機構改革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理順文化行政部門與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關系,實現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管辦分離。
地方兩局合并成熱點。與新聞出版、廣電兩局的合并相呼應,各省區市在機構合并的動作相繼展開,成為2013年的一大熱點,也將繼續成為2014年的關鍵詞。
2013年5月10日,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成立,這是新一輪機構改革后成立的第一個省級新聞出版廣電局。此后,地方的機構改革有序推進,吉林、廣東、遼寧、河北、甘肅、陜西、江西等地新聞出版廣電局陸續成立。其中重慶的改革力度最大——不再保留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新聞出版局,組建市文化委員會。
伴隨各地新聞出版廣電局的組建,一批新掌門人上任。張良成任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黨組書記、局長;馮晨任吉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黃小玲任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黨組副書記,白潔任黨組書記、副局長;劉向陽任遼寧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曉明任河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黨組書記、王景武任河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管鈺年任甘肅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劉斌任陜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
專家點評管辦分離逐步深入
張曉明(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從主管主辦走到出資人制度才剛剛開始,2000多個央企(中央級別國有文化企業)、1萬多個國企(國有文化企業)中,只有100多家央企真正完成了出資人制度改革,轉歸文資辦管,絕大部分還在原有的部委和政府主管部門底下。
主管部門要摘鉤,都有現成經驗,已經不復雜,但是由主管主辦向出資人制度轉變的路還很長。100多家企業由文資辦負責保值增值,但是仍然是由宣傳部門和財政部門聯合來管。黨和政府管人管事管資產要形成一套制度,現在只是在原則層面上講了現代企業制度,出資人制度,具體怎么由傳統的主管主辦方法轉移到統一由財政部門做出資人這樣一個新制度安排上來,這是一個關注焦點。這個轉過來了,現代企業產權完整了,能夠獨立決策了,再下來的事情才是股份制改造,包括民營資本的產權開放。這是一步一步的事情。現在實際上還是在存量領域做事情,我們并沒有放開真正的增量。
3 立法促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2013年8月,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相關人士透露,全民閱讀立法已列入2013年國家立法工作計劃。全民閱讀立法是現代新型的“促進性法律”,其責任主體是政府,不同于傳統的“管理型法律”,即如果百姓對閱讀條件不滿意,就是地方管理部門在“促進閱讀”方面的失職。
據了解,全民閱讀立法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將全民閱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制定全民閱讀規劃,發布全民閱讀調查情況,提供公共閱讀場所,舉辦全民閱讀活動,保障公民閱讀權利等等。
此外,農家書屋、職工書屋、社區書屋、各類圖書館等閱讀場館的建設也都應該是政府關注的焦點,如進一步加強農家書屋的利用率,更好地發揮農家書屋在全民閱讀中的作用。同時“三館一站”(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站)作為重要的公共閱讀場所,也將得到重視和加強。據調查,我國目前平均每45.9萬人擁有一所公共圖書館,這與平均2萬人左右擁有一所公共圖書館的國際標準相去甚遠。
專家點評制度建設是關鍵
郝振省(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院長):當務之急是要抓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鞏固和提高問題。已建成的60多萬家農家書屋已經發揮了作用,但是很不平衡且不到位。制度建設是關鍵,從硬件、人員配置與管理都要制度化和規范化,如選址的永久性,又如管理員隊伍的建立、管理、提高、培訓、考評及獎懲等整套機制的建立健全。
從制度創新來看,理事會制度會是文化機構的一個發展方向,2013年12月山東省文化廳首先提出了擬建立公共文化場館理事會制度。
魏鵬舉(中央財經大學文化經濟研究院院長):理事會制度是符合公共文化機構發展的一個國際性方向。真正走向理事會制度,無疑是中國文化發展的一個重要機制性變革,但需要擔心的是“換湯不換藥”——首先,理事會應該是一個開放性的、社會性的制度,我們能不能做到真正的開放性和社會性?其次,理事會機構能不能成為這些機構的決策主體?
從文化機構的經費來源來看,國外理事會機構的資金來源比較廣泛,社會資助與自身經營獲得是其重要部分。理事會的方式原本是要吸納各種社會力量進入到公益性文化機構的發展中,支持公益性文化機構的發展,我國的基本特點還是政府資金是核心主導力量。如果仍以傳統的政府投入為主,并以行政性的管理為基本模式,即使在建立理事會制度以后,也不會有大的改觀。
4 產業基金熱衷旅游影視
受政策的推動,2013年的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數量和融資規模較2011與2012年保持平穩態勢(見表1)。目前已經設立及表示將設立的文創基金為20支。首輪募集資金約110.75億元,目標規模391.75億元。而以基礎建設和文化旅游為主的“武陵山片區旅游產業投資基金”(貴州)與“文化旅游基金”(陜西)是其中的大頭,前者60億元的首輪募集及300億元的目標募集總量更是占了全年投資總量的絕大部分。這也意味著專注內容創新與生產的基金資金規模不超過總量的3成。
2013年前設立的文創基金,以地方政府或相關行業協會推動成立的專項基金及影視投資基金為主。但2013年設立的文創基金更加多樣化,出現了多個“首支”基金,如首支版權保護公益基金——北京智慧版權保護基金;首支文化創意產業互助合作基金——“版貸通”;還有即將可能設立的首個國家藝術基金、首個影視專項基金(弘毅影視投資基金)與首個境外電影投資基金(萬達)。
目前真正投資非影視類內容產業的文化創意產業基金并不多,可能與目前資金存量比較多有關,即“有錢投不出去”。另一方面是文化產業發展還不夠成熟,更重要的是我國的文化體制改革還遠沒有到位,社會資本在文化產業領域的限制還比較多,即使可以參與的領域,政策風險也非常大。同時優質項目資源的稀缺也是重要原因,優質企業和項目大都被大型基金“霸占”,在某些細分領域如電影、手游等出現投資過熱,使得文化產業領域的VC競爭更激烈,風險更大。
專家點評加強資本問效鼓勵風險投資
郝振省:首先,對于政府引導創設的專項基金,要加強最終問效機制,使之真正發揮作用。文化產業基金的最終效用是使企業真正的立起來,資金扶持你走向市場,而不是說通過資金支持馬上贏得市場。比如說出版基金,給某個項目贊助300萬,使體現黨和國家核心價值觀的精品能夠出版;同時也要推動加快一部分企業的市場化轉型,使其產品在市場獲得一席之地。其次,應該鼓勵更多的文化產業的風險類的投資基金的設立,而不是泛泛的文創基金。
張曉明:目前各種基金最大的問題是,都不做真正的風險高的環節,而是做風險小的下端環節,甚至只做上市前的那一個環節。而現在真正需要的是前段環節,即從創意到產品,內容產品的生產。這主要是由于中國資本市場發展不成熟,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還沒有發育起來。那么這就意味著產業的前端——風險高的部分,缺乏相應的金融工具支持。
范周(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發展研究院院長):文化產業基金與項目對接錯位的根本原因是我國文化創意的缺失。一方面,文化產業基金的大量設立顯示出政府、市場對文化產業的高度關注,這是與中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以及文化消費市場壯大的大環境是分不開的。另一方面,創意的缺失導致優質項目缺位,使得這些基金只能“伺機而動”,大量閑置。未來這些基金的發展的關鍵在于文化創新,因此對創意的孵化是他們應該關注的重點。
5 產業園區亟待市場配置資源
“繁榮”背后隱憂漸顯。2013年,各級各類文化產業園區建設仍不斷升溫,“繁榮”的背后,隱憂漸顯。
一是一哄而上、盲目建設現象突出。以影視基地為例,北京大學文化產業中心的調查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已經立項通過審批的影視基地超過100家,此外還有很多在建的項目和計劃建設的項目。而已建成的影視基地中卻有80%虧損,15%收支平衡,僅有5%能夠賺取微利。許多影視基地正處于有場無劇、人去城空的尷尬境地。二是產業園區的集聚效應不明顯。園區內集聚的文化創意類企業數量少,企業之間的關聯度低,沒有形成完整的產業鏈。同時,不少開發商主導型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迫于盈利的壓力,放寬園區的進入門檻,允許一些非創意類企業進駐,這將導致園區內文化創意生態環境被破壞,起不到產業集聚發展的效果。
地方政府出臺規范政策。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已經出臺相關政策來規范文化創業產業園區的設立和發展。
如湖北省文化廳近日出臺了《湖北省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園區內文化企業數量占園區企業總數的60%以上。區內文化產業產值、交易額等經濟效益指標居于省內領先地位”;“園區內商業及其它相關配套面積不得超過園區總建設面積的20%”;以及園區要有較為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為入園企業提供企業孵化、融資中介、技術、信息、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務”。湖北省還將開展首批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評選活動,對園區實行動態管理,采取考核退出機制。廣東省文化廳出臺的管理辦法規定,“文化企業數量占園區企業總數比例須達到60%以上”,或者“文化產業總產值與營業收入之比占園區總產值和營業收入之比的60%以上”,兩個“60%”必選其一。兩省提出的“60%”等政策是否合理值得商榷,但是可以看到地方政府正在通過相應的政策來引導文化產業園區的布局。
市場推動重新洗牌。相比于利用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干預產業園區的建設與發展,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似乎效率會更高,應該利用市場對其進行重新洗牌,優勝劣汰。這也就意味著政府要更少地利用財政性補貼和排他性政策條款進行干預。
目前絕大多數園區的模式都是地產模式,政府用土地開發拿到的錢來支持園區,或者園區的開發商自己用通過土地獲得的收入來補貼創意項目。
專家點評 有“園區”沒“文化”市場有望重新洗牌
李嘉珊:文化產業園區只有‘園區’,沒有‘文化’,在北京、深圳和西安的產業園會突出自己的特色嗎?文化產業最需要的、最獨特的是文化的氣質,而現在很多園區都沒有,千園一面。文化產業立法的缺乏導致了上述現象的產生。我國文化產業政出多門、法律位階低。特別是缺乏文化產業市場準入方面的法律規范,也沒有相應的退出機制,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文化產業園遍地開花的亂象。
張曉明:這種做法屬于外部循環,只有當這些園區的企業和管理機構通過文化產業利用自我運轉的商業模式實現持續發展,才能真正的實現自身的內部循環。產業園區有個洗牌的過程,一些純粹花錢而沒有商業模式的園區,以及那些靠地產收入補貼企業,靠降低門檻,免租來吸引企業的園區會逐漸死掉,而一些能夠創造商業模式的園區能實現孵化器的功能,將生存發展起來。預測3~5年內多半園區死掉是必然的,活下來的可能去兼并,去吸收其他園區里面的比較好的企業。
6 “營改增”文化企業有喜有憂
2013年8月1日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在全國范圍內推開,其中“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廣播影視作品的制作、播映、發行等。已納入試點的文化創意企業包括設計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等。新納入試點行業范圍的作為現代服務業稅目子目的廣播影視服務適用6%的稅率。從推廣的經驗來看,“營改增”試點對于文化企業有喜有憂。
小微企業及混業經營企業或受惠。增值稅的應稅主體按照年銷售金額分為“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營改增”將原條例中申請一般納稅人的標準,從原來的60萬元(80萬元)大大提高到500萬元。同時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實行3%的稅率,比試點前5%的營業稅率降低2個百分點。這樣使得更多的小微企業被納入“小規模納稅人”范圍,同時能為其帶來40%的整體稅負下降。
“一般納稅人”由原5%的營業稅改為6%增值稅,雖然稅率上升,但是企業可以將提供相關服務過程中所采購的材料、固定資產,日常發生的辦公費、設備維修保養費、水電費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予以抵扣,總體稅負仍可獲得一定程度的降低。某些原混業經營且具有較多進項稅額的文化企業將獲得較大的稅改獲益。例如報刊企業,主要經營報刊出版物的批發、零售、投遞業務,以及報刊出版物為媒介載體向客戶提供設計、制作、發布各類廣告業務,企業形象策劃、設計、制作,文化藝術交流、策劃咨詢等服務。因其增值稅進項稅率高于其銷項稅率,不但其稅負將下降,還可以盤活企業的資產、節約資金流出。
根據“營改增”試點政策,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征收率,但是進項不可抵扣,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下游企業可能會因其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選擇不采購其產品,這是小微企業需要擔心的一個方面。
源頭企業受影響。“營改增”的推廣對于文化創意產業源頭環節的企業卻不一定利好。這些產業鏈上游的企業以內容與創意生產為主,人工成本較高,且相對弱勢,其稅負可能不減反增。諸如動漫設計、網站設計、支持產權認證等領域,往往需要大量員工進行設計、制作、構思等創意型腦力工作。這些企業的人工占總成本比重超過50%,卻無法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予以抵扣,因此企業如果不是小額納稅人的話,只能面對稅率增加卻不能抵扣的現實。
專家點評對管理方式、業務結構的重塑
范周:從根本上講“營改增”給文化企業帶來的影響不僅僅是稅負的改變,更重要的是對其管理方式、業務結構上的重塑,文化企業的財務制度、業務范圍、經營方式都將產生調整和改變,中央和地方相關部門為了保證文化企業的扶持力度,相應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配套的財稅制度。
魏鵬舉:這不僅僅是稅負增加與否的問題,而是一個導向性的問題。這樣下去大家不愿意去做更多的創新投入,而是去做渠道、做環節,這就帶來一個非常不良的導向——回避創新。比如說廣告,你承包了一些頻道或者戶外媒體,前后是可以形成抵扣的;而如果是搞策劃、制作或者拍攝,人員成本投入相當高,而且還有風險,但形不成抵扣。希望有新的針對行業性稅收的調整,比如說參照高新技術產業,文化產業的整個所得稅環節能夠給予優惠。